Customer Case
2018/4/13 14:32:46 來源:成都福鼎鑫收賬公司
【成都追債公司】動用一切可利用因素迫使對方就范追回債款
所謂"弱點"討債法,即債權人利用債務人的一切弱點,調動一切可利用因素,對債務人進行要挾,釜底抽薪,迫使對方就范以達到追回債款的方法。
就債務人而言,不論是公民還是法人,能成為"短處"被人要挾,債務人可能有制黃販黃、走私販私、偷稅漏稅、坑蒙拐騙、貪污盜竊、行賄受賄、謀財害命等違法犯罪行為,也可能有非法得利、弄虛作假、短斤少兩等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以及個人隱私或其他一些揭露便對自己不利的行為或事實。以債務人不可告人的"短"要其履行債務為代價。例如:雖然某商貿公司表現上看是一家合法經營的公司,實質上是"撞貨公司",這就是他們坑蒙損騙以圖謀求私利的手段。這家公司在開業的半年之內,就已由工商部門兩次登門調查"跳樓貨"的記錄。但由于無苦主投訴,終是不了了之。某劉姓個體戶是苦主之一,他3個月前借了4萬余元的貨物給該公司,至今分文未得,被迫關了店鋪,整日為付債奔走。他不想去投訴,也不想打官司,只想尋機抓住狐貍尾巴,實現債權。機會終于來了,這天他得到消息,該商貿公司又抓住一條大魚,省外某無線電廠與之簽了一個購銷收錄機的合同,貨款總值13. 5萬元,預付定金0.5萬元,余款到貨后1月之內付清。
現在對方已經發貨在途中了。張生斷定這是一起新的"撞貨",遂找上門去要求對方立即償付爾款4.05萬元,聲稱否則就讓這筆"生意"泡湯。該公司經理情知張生已是窮光蛋一個,說到做到,就趕緊賠笑,說是這批貨到手變賣后,一定先付你的。張生不上這當,堅持要馬上付清,哪怕少一分錢都不走。經理怕貨主趕來撞見,只好氣急敗壞的付清了張生的貨款,打發了事。